1. 選擇電氣設備時,必須全面瞭解其運作的爆炸性環境,包括環境等級、區域分類,以及目前爆炸性混合物的特性。
2. 除了符合安全區域的標準安裝準則外,易爆環境中的電氣安裝也應遵守這些準則:
1.最好將裝置安裝在非危險區域,若無法避免,則安裝在危險性最小的區域。
2.遵循指定的技術文件進行安裝或更換,確保設備規格與原始裝置一致。
3. 電氣設備的選擇應受其操作環境、類型和使用條件的影響。防爆設備等級和組別的選擇必須與該環境中爆炸性混合物的等級相符。如果存在多種爆炸性物質,則應根據混合爆炸混合物的等級和成分進行選擇。在無法進行測試的情況下,請選擇風險較高的等級和類別。例如,Zone 0 只要求使用 ia 級本安型設備;Zone 1 允許使用多種類型的設備,包括隔爆型和本安型設備;Zone 2 允許使用无火花設備或經核准用於 Zone 1 的設備。1 區的增安型設備僅限於:
4. 在正常情況下不會產生火花、電弧或危險溫度的接線盒或連接盒。
高效率、熱保護增安型的異步馬達。
單插拔式增安型螢光燈。
在易爆環境中使用的電器設備必須符合現行的國家標準,並持有相關主管機關核發的防爆證書。
5. 在此類環境中的電氣設備應能降低化學、機械、熱和生物因素所造成的風險,並符合溫度、濕度、海拔高度和地震活動等環境要求。在規定的操作條件下,其結構應能維持防爆完整性。
6. 在易爆環境中,應盡量減少便攜式和移動式裝置以及插座裝置的使用。
7. 選擇專用防爆設備時,請考慮其獨特的安裝和使用條件,標有 "s"。
8. 臨時使用的電氣設備,例如用於研發或小規模測試的電氣設備,可在專家監督下在沒有防爆規格的情況下運作,但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確保不會形成爆炸性環境。
2.在易爆場所切斷電源,有效防止火源。
3.對人員和周圍環境實施預防燃燒或爆炸危險的措施。
在這種情況下,必須由熟悉所採用的措施、標準和危險場所材料評估方法的人員進行記錄評估。
9. 為避免產生危險的火花,保護系統應限制故障接地電流的大小和持續時間。在易爆環境中,TN-S 系統是首選;如果使用 TT 系統,則應安裝殘餘電流裝置;對於 IT 系統,等電位接合和絕緣監控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