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压电气设备中使用的绝缘材料与其他类型防爆电气设备中使用的绝缘材料基本相同。因此,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也应相同。
但是,对于额定电流超过 16A 的 I 类电气设备,如断路器、接触器或隔离器,由于在开合过程中可能产生电弧,因此绝缘材料必须至少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根据 GB/T 4207-2012《固体绝缘材料比较和验证跟踪指数的测定方法》的规定,比较跟踪指数(CTI)不小于 400M。该级别相当于材料等级 II 或 I。
2.绝缘材料表面不同电位的裸露带电导体之间的爬电距离必须符合 GB/T16935.1-2008 《低压系统设备的绝缘配合 第 1 部分:原理、要求和试验 "中规定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污染等级 3:III 类过电压(参见表 1.11 中的注释和表 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