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安型電氣設備(以符號「e」表示)是一種專門的防爆電氣設備,廣泛用於有易燃氣體的工業環境。這些設備根據防爆原則設計,電源的額定電壓不超過 11kV(AC rms 或 DC)。在正常或某些異常條件下,這些設備可在不產生火花、電弧或危險溫度的情況下運作。
防爆原理
根據防爆設計的原則,在正常或經核准的異常條件下,不會產生火花、電弧或危險溫度,並在 11kV 額定電壓限制內運作的電氣設備,可以設計製造為增安型的電氣裝置。很明顯,無法滿足這些條件的設備不能以這種款式製造。
增安型裝置不像防爆電氣設備那樣使用「防爆外殼」,而是在各個元件上採用機械和/或電氣加固措施。根據燃燒和爆炸的必要和充分條件,這些措施可提高裝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這種方法涉及特定的結構措施和安全要求,以確保電氣設備在易燃環境中不會成為火源。
應用與安全措施
增安型的電氣設備,通常用於交流馬達(包括旋轉馬達、變壓器、電磁)、照明(包括照明用電感鎮流器)、電阻加熱器、電池、接線箱、儀器和非儀器用途的電流變壓器等類別,其設計會考慮機械結構、外殼保護、電氣絕緣、接線連接、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限制溫度上升。
對於製造此類型的其他電氣裝置,除了增安型設計的一般要求外,還要考慮其他技術措施和安全要求。
重要注意事項
1.在安裝條件下,電氣元件的工作參數不應超過其額定標稱參數的 2/3。
2.加熱元件不應產生超出極限的危險溫度或對周圍的電路裝置造成不利影響。
3.電阻元件應為薄膜或繞線電阻。
4.電感元件應防止電路中斷時產生反向 EMF。
5.電容元件應為固態絕緣介質電容,避免使用電解或鉭電容。
6.開關元件應使用隔爆外殼保護。
一般而言,這種防爆方式不區分防爆等級。如有必要,可通過高電壓或大容量增安型交流電動機的測試來確定特定等級,如 IIA、IIB 或 IIC。裝置防護等級,如 b 級或 c 級,在實際使用中也會被考慮,表示為 Gh 或 Gc 等級。
增安型電氣設備的外殼通常由金屬板 (例如某些鋼和鋁合金)、鑄鐵、鑄鋁和工程塑料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