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電氣設備的主體有清楚、耐用且明顯的標記。銘牌由青銅、黃銅或不銹鋼等材料製成。防爆、防爆類型、類別和溫度組別等標記會顯著地壓印或雕刻。
銘牌包含下列資訊:
1.製造商名稱或註冊商標。
2.製造商指定的產品名稱和型號。
3.符號 Ex,表示在防爆類型方面符合防爆電氣設備的專業標準。
適用防爆類型的符號,例如 o 代表充油型、p 代表正壓型、q 代表充砂型、d 代表隔爆型、e 代表增安型、ia 代表 A 級本安型、ib 代表 B 級本安型、m 代表澆封型、n 代表無火花型、s 代表上述未列出的特殊類型。
5.電氣設備類別符號;I 代表採礦電氣設備,IIA、IIB、IIC 級設備的溫度組別或最高表面溫度(攝氏度)。
6.第二類設備的溫度組別或最高表面溫度(攝氏度)。
7.產品編號(表面面積非常小的連接配件和裝置除外)。
8.檢驗單位標誌;若檢驗單位指定特殊使用條件,則在合格編號後加上符號 "x"。
9.附加標記。